【22年真题】某公司新招录甲、乙、丙、丁四名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该公司与新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甲为财务主管,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暂扣其身份证
- B 因乙现场入职,在入职之日起第20天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 C 与丙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约定其试用期为70天
- D 因丁为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约定其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3年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
A选项错误。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B选项正确。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C选项错误。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D选项错误。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