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 A 安全负责人
  • B 技术负责人
  • C 专职安全员
  • D 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