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除本质安全电路外,爆炸性环境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装设过载、短路和接地保护。爆炸性环境的电动机除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装设必要的保护之外,均应装设( )。

  • A 过压保护
  • B 漏电保护
  • C 断相保护
  • D 温度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