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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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4、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程特点、环境特征和危险等级,制定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备案。当出现基坑坍塌或人身伤亡事故时,应急响应必须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2)当坑体渗水、积水或有渗流时,应及时进行疏导、排泄,截断水源。
(3)基坑变形超过报警值时应调整分层、分段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加大预留土墩,坑内堆砂袋、回填土、增设锚杆、支撑等。
(4)开挖施工引起邻近建筑物开裂或倾斜时,应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基坑侧壁卸载,必要时及时疏散人员。
(5)临近地下管线破裂时,应立即关闭危险管道阀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基坑侧壁卸载;及时加固、修复或更换破裂管线。
(6)当发现不能辨认的液体、气体及弃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7)当地下管线不能移位时,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确保管线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