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平市2025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7月23日至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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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30号),2025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5日、26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2025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723—81

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设置、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1.报名考区。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区报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2.填报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照报名

条件(见附件2)、《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见附件3)准确填报信息。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

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5731—84(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4)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5731—88

根据《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中级注册安

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上缴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9元。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

通知》(吉省价收〔2016〕248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实务”每人每科60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每人每科63元。

(四)准考证打印

我省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在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延边州、省(中)直、松原市设置考区组织实施,未设置组织实施任务的考区,统一在

省(中)直考区组织实施,省(中)直考区设置在长春市。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

证、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告知承诺制政策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

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

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

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可在2025年12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消息。

四、考试相关事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

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提交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各地需提醒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

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

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各地可引导相关人员先行报名,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

有关规定要求,承担考试任务的市(州)要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双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要将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人社部31号令,做

到依法执纪、文明执纪、科学执纪、规范执纪。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当地教育、公安、工信、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1.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2.报名条件

            3.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4.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

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应试人员务必注意:

1.“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

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客观题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3. 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4.2025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

 

附件2

                                                              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

础”2个科目。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关于经全国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见附件3。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

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报名条件说明

2018年度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2019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由考生选择报考专

业类别。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专业类别

执业行业

1

煤矿安全

煤炭行业

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3

化工安全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4

金属冶炼安全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5

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工程各行业

6

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7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原制度文件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

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

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

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学历(学位)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1

中专学历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2

大学专科学历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3

大学本科学历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4

第二学士学位

5

硕士学位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6

博士学位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3

                                                                 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

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适用范围,报名免一科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

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毕业。

安全工程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查验方法如下:

(一)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ceeaa.org.cn/gcjyzyrzxh/gcjyzyrzjlcx/index.html

(二)报名人员本科毕业时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须与认证查询结果保持完全一致,且毕业时间须在相应的认证有效期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内。

(三)认证查询结果中,有效期截止时间标注“有条件”的,其有效期截止时间可按当前年度有效进行界定。

附件4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地区

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地址

联系方式

长春市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0431-12333-1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

吉林市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2-12333-0

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45号劳动大厦1楼

四平市

四平市职称考试中心

 

0434-3253310

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

辽源市

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7-3292606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大街禄寿路128号

通化市

通化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0435-3269679

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人社局4楼

白山市

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9-5081251

0439-5081252

白山市青山湖入口100米右侧,人社局实训基地4楼

白城市

白城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0436-3209652

白城市长庆南街8号,就业服务局5楼502室

延边州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0433-12333-1

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省直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0431-12333-3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3楼报名大厅

松原市

松原市培训考试中心

 

0438-6971057

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