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代购货方垫付包装费2万元、运输费3万元(含增值税),已办妥托收手续。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

  • A 565
  • B 505
  • C 570
  • D 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