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会《经济法》 重点试题:知识点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2-01-10 浏览量:62
甲鞭炮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受托加工一批焰火,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48025元。甲鞭炮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9605元。甲鞭炮厂无同类焰火销售价格。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甲鞭炮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48025+9605÷(1+13%)]÷(1-15%)×15%=9975元
- B [48025+9605÷(1+13%)]×15%=8478.75元
- C (48025+9605)×15%=8644.5元
- D (48025+9605)÷(1+13%)÷(1-15%)×15%=9000元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 受托方甲鞭炮厂无同类焰火销售价格,应当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实行从价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选项BC错误。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加工费”,应为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要价税分离;“材料成本”不需要价税分离,选择A正确,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