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有( )。
- A 被保险人获得的医疗保险赔付
- B 保险人取得财产保险费收入
- C 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物业费
- D 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正确答案:A、D 参考解析: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选项 A);(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选项 D);(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6)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7)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