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会《经济法》 重点试题:知识点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量:176
某居民企业 2018 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 400 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 10 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 55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20 万元。已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8%、2%的部分准予扣除。该企业 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 400+400×14%+400×2%+400×8%=496 万元
- B 400+55+400×2%+20=483 万元
- C 400+55+10+20=485 万元
- D 400+400×14%+10+20=486 万元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因此 400 据实扣除;职工福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计算扣除,限额 400×14%=56 万元,55 万元<56 万元,因此可以据实扣除 55 万元;工会经费,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计算扣除,限额 400×2%=8万元,8 万元<10 万元,因此只能扣除 8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计算扣除,限额 400×8%=32(万元),32 万元>20 万元,因此可以据实扣除 20 万元,因此允许扣除的三项经费=400+55+8+20=4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