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于2015年7月3日完成所有合同内工作,并于次日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月10日,发包人在尚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先行将建筑物投入使用。在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发包方须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28日内组织竣工验收”的条款,但发包人一直未组织竣工验收。后双方就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发生争议。在此情况下,相关部门应认定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

  • A 2015.7.4
  • B 2015.7.10
  • C 2015.7.31
  • D 20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