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水利》 重点试题:知识点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15 浏览量:359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6】420号)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39号),“采取联营合作形式承包,其中一方将其全部工程交由联营另一方施工”的情形属于( )。
- A 转包
- B 违法分包
- C 出借借用资质
- D 其他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转包:(P219)①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的; ②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以内部承包合同等形式交由分公司施工;④采取联营合作形式承包,其中一方将其全部工程交由联营另一方施工; ⑤全部工程由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实施,劳务作业分包单位计取报酬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全部工程价款的;⑥签订合同后,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管理机构;或未按投标承诺派驻本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或未对工程质量、 进度、安全、财务等进行实质性管理;⑦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本单位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本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