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6-2】包人原因,不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则在约定工期以后施工的工程,价格调整计算应( )

  • A 合同约定交工日期所在年份的价格指数作为当期价格指数
  • B 合同约定交工日期所在年份的价格指数做为基期指数
  • C 该延长的交工日期所在年份的价格指数作为当期价格指数
  • D 该延长的交工日期所在年份的价格指数作为基期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