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 B 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和证明文件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 C 监理人无权扣发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工作的相应金额,应提交发包人进行裁决
- D 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付款证书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 E 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接受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正确答案:A、E 参考解析:
【学天解析】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具体要求如下:(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