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应当将相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下列资料中,应当报送备案的是( )。

  • A 拆除工程的施工合同
  • B 安全措施计划方案
  • C 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名册
  • D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