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 A 事故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 B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名称
  • C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 D 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
  • E 事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