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内支付款项,

  • A 15日
  • B 30日
  • C 60日
  • D 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