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违约责任主要具有惩罚性,旨在惩罚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 B 守约方需证明违约方主观上存在违约的故意,方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 C 违约方违约后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不得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 D 守约方发生的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
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即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非违约方只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便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需要证明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因此,选项B错误。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