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政府监督人员来说,是重要的、可操作的处罚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不包括()。

  • A 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 B 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C 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企业标准的规定
  • D 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