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 B 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和证明文件的14天内完成核查,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 C 监理人无权扣发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工作的相应金额,应提交发包人进行裁决
  • D 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付款证书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 E 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接受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