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下列关于分包合同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有( )。
- A 发包人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和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对分包工程的实施具有全面管理责任
- B 分包人应当自行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经承包人审查同意后报监理人书面同意
- C 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D 分包人不能直接向监理人提出分包工程的变更要求,必须向承包人提出
- E 如果是因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原因造成了分包人的合法利益的损害,承包人应以分包人的名义就该事件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报告
正确答案:A、E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分包合同管理。
选项A错误,发包人与分包人没有合同关系,但发包人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和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批准。承包人作为两个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对发包人承担确保整个合同工程按预期目标实现的义务,而且对分包工程的实施具有全面管理责任。
选项E错误,如果是因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原因或责任造成了分包人的合法利益的损害,承包人应及时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以承包人的名义就该事件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