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级建造师直接对应职称有什么好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使职称与职业全面打通,多个省份已发文执行。

获得职称后,专业技术人员就能在职级和工资上获得一些优势,更利于任用和提拔。

职业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专业技术人员获得职业资格后,可直接认定对应的职称。

1、职称等级:

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职称--技术员助理级职称--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2、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改进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审。研究生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4、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5、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探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查询验证。

6、在条件成熟的工程技术领域,探索开展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

7、国家增设正高级工程师之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要按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