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审核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老考生核验办法
参加2018、2019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为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系统将对其社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直接缴费;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如果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可以继续缴费,事后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5日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核验结果。
2.新考生资审办法
未参加过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首次报考人员、参加2018以前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专业发生变化的报考人员为新考生,首先由系统对其社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4日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有关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考生无须提供复印件,如有需要,各市可自行复印并留存。
各市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具体资审办法由各市自行规定。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于2020年8月4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资审工作安排,并于8月25日前完成整个资审工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看。
各地在组织现场资格审核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非本地户籍和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可通过核验社保、劳动合同等手段,验证其填报信息。
各资格审核部门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