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虚假信息、提供虚假审核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做如下处理:
1.报名期间取消报考资格。
2.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
3.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4.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的试卷,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的,视具体情形进行处理,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并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
(六)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请应试人员考前认真检查身份证有效期限,如考试当日前过期者,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两证不齐、证件过期或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