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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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因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有误,导致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电话或寄送的文书未能被本人实际接收,则相关通知发送成功之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和报考增项专业的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在报考时可直接更换报考专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在报考时更换报考专业的,有效期内所有成绩作废。

(四)往年取得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除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外,其余报考信息及附件一律不予修改。考试档案一经系统通过,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即作为考后现场核查的依据及今后续考和增项考试的报考资格档案。报考人员务必慎重提交报考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五)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对《报名表》信息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方可在《报名表》上盖章。

(六)其他报考相关问题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网址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