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对2025年度淮北考区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并开展践诺情况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示及抽查人员名单
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院、淮北市人事考试中心数据,2025年度淮北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计319名。按照《通知》“各市人社局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本考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践诺情况抽查工作”要求,现对319名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7月14日至7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市住建局人教科提出。
同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免予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抽查”要求,通过随机抽取,确定16名考生参加考后践诺情况抽查。(见附件中黄色标记名单)。
二、抽查时间、方式及资料
(一)抽查时间:2025年7月24-25日。
(二)抽查方式:考生或代理人将审核材料于2025年7月14日至7月23日扫描上传,发送至hbzjk2023@163.com邮箱。7月28日至7月29日,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回复。
(三)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考生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相关材料;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注明起止日期及所在岗位)、社保缴费记录(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需提供2年社保;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需提供4年社保;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需提供10年社保)。无社保的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已取得的主项证书。
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邮箱。
三、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考生应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对通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通过审核取得资格证书的,一经发现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技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时参加审核。考生或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扫描件提交至hbzjk2023@163.com邮箱进行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进行审核,或提交审核材料不符合“考务通知”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上报省级行政部门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0561-3881256(市人社局专技科)
0561-3021176(市住建局人教科)
附件:2025年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抽查人员名单.xlsx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