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推行二级建造师考试电子证书和新版纸质证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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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我省推行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电子证书和新版纸质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省组织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两项考试的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明),统一制作电子证书(合格证明),同步启用新版纸质证书(合格证明)。

二、证书样式

(一)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使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印章(见附件1)。

(二)增报专业电子合格证明和纸质合格证明使用“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电子印章(见附件2)。

三、电子证书效力

在全省范围内以及其他可互认地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应用在人事考试、职称申报、注册管理等业务办理中。已制发的纸质证书(合格证明)继续有效,持证人员无须进行更换。

四、电子证书使用及管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开通电子证书下载和查验服务,并将逐步上线历年证书信息。

(一)关于证书获取及查验。持证人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的“个人网厅”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人才人事—人事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查询—省级证书查询”下载并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的“单位网厅”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人才人事—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输入相关证书信息查验证书真伪,也可通过“智慧人社”APP直接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验证证书真伪。

(二)关于证书使用。使用时,持证人可直接出示电子证书或其纸质打印版。

(三)关于证书补办。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发生信息变更,或者逾期未领取的,不再补发或补领,可办理生成电子证书。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推行电子证书的考试项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 1.职业资格证书样式

2.增报专业合格证明样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