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均作为“税金及附加”,在(  )中核算。

  • A 利润
  • B 管理费
  • C 增值税
  • D 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