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

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其中详细介绍了2020年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节选)

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2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考后事项

(一)成绩公布和成绩合格证明制发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相关主管部门核准,以及在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从“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

(二)成绩合格证明使用

取得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符合报考和注册条件的,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行业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等,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情况核查

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或成绩合格证明使用(注册)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虚假承诺的,将依据“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作出合格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