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宁夏2024年度第1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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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第1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科)〔2023〕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马玲等31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1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

举报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举报电话:0951-6982782

邮编:750001

附件: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第1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 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