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考试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
1.已取得我区的土建、安装、水利、交通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2.已取得我区的土建、安装、水利、交通专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6年1月31日前取得证书;只有成绩合格单但未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不能申请免考);
3.已取得我区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4.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评估院校名单以住建部官网发布的为准,详情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4〕第2号)。
(三)考生报名时应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上传证明自己符合考试资格及免考资格的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及复印件的扫描件无效,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免考条件,责任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