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泰安市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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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南》《山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继续教育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为规范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素质,提高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水平,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山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继续教育教学大纲(2026年-2029年)》(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现予印发,并就开展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工作路径

(一)实施时间

《指南》《教学大纲》及配套的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实施。

(二)工作路径

各有关单位及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可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专题专栏”→“业务系统”→“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进行相关操作。

二、参加人员范围

在我省已注册及拟注册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均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指南》《教学大纲》开展继续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教育引导继续教育单位和执业人员端正学风、诚信学习。

(二)严格遵守,按时完成。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认真学习《指南》,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确保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各继续教育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工作要求,规范招生、学时管理等工作环节,如实记录和上报学员学时情况;认真做好课程课件录制工作等,确保学员学习质量。

各有关单位及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省培训注册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531-51765538、51765541。

附件:

1.山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南

2.山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继续教育教学大纲(2026年-2029年)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