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省2025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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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2025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及我省《关于做好2025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对全省2025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并进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现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1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65571552。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一)核查对象及核查方式

核查对象: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抽查(见附件2)。

核查方式:受核查人员于2026年1月20日18点前将核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gsc007@126.com。

格式要求:文件格式为文件压缩包形式,文件名命名为“序号+姓名+电话.zip”,发送邮件主题为“序号+姓名+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核查”。

(二)核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及社保证明;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学位信息);

5.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三、报名条件(二)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此类报名级别为‘免一科’。”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6.取得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请考生对照考试报名条件及专业对照表,结合本人报考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考全科”考生需提供以上1、2、3、4项内容;

“免一科”考生需提供以上1、2、3、4、5项内容;

“增报专业”考生需提供以上1、2、3、4、6项内容。

如被核查人员在2026年1月20日前未提交补充资料,将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提交的核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2025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pdf

2.2025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考试资格核查人员名单.pdf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