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土建三控》 重点试题:知识点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量:184
某工程原定2019年6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至2019年10月30日竣工,但在2019年7月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200万元,则该工程合同价款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 不予调增
- B 调增100万
- C 调增150万
- D 调增200万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 【学天解析】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之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加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按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整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