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设备采购合同中违约责任承担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A.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 B B.延迟交付设备金额每周为0.08%
- C C.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设备的义务
- D D.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
【学天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设备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卖方/买方交付违约金规定(上限合同价格的10%):第1-4周:0.5%。第5-8周:1%。从第9周起:1.5%。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卖方迟延交付,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赔了钱合同还得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