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有()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 A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 B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 C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D 未对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取样检测
  • E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