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有( )行为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A A.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 B B.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 C C.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 D D.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
  • E E.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