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票的情形()。
- A A.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不真实
- B B.同一个投标人提交多个投标报价并说明最后一个报价有效
- C C.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 D D.没有投标单位公章或项目负责人的签名
- E E.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正确答案:A、B、E 参考解析:
【解析】以下情形应当否决投标: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两章);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除外;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互相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