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北京监理工程师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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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