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请领取2024年第12批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办结下列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需领取注册证书的,请按《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调整注册证书领取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7号)和本通知要求办理。
一、领取要求
注册证书领取采取“零跑动”方式邮寄办理。为避免误领,仅接受聘用企业申请邮寄领取证书,不接受个人申请邮寄注册证书。请聘用企业将领取注册证书所需材料邮寄到我中心。
二、领取所需材料
(一)领取注册证书的情况说明(此材料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相关表格下载),需加盖企业公章。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所需领取注册证书的人员姓名、专业类型、证书所在“证书领取通知”中的批次号及序列号、贴序号(仅延续注册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证书领取通知”中备注“补交照片”的,还需按建设部要求,附一寸彩色免冠彩照1张,并加附到付回邮单1张,以便回邮补交照片办理的证书。
(二)聘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仅延续注册时)。
(五)EMS或顺丰快递回邮单。若使用顺丰快递回邮单需附上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运输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为确保注册证书邮寄无误,请按聘用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址填写,如工商注册地址已变更的,请附上新的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地址变更的核准通知书。如填写的地址为非工商注册地址,我中心将不予邮寄注册证书。回邮单上必须填写好收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三、领取地点
“零跑动”邮寄领取证书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室。收件人:3号箱。联系电话:020-82127766快递封面务必标明“领取注册证书”。
四、印章刻制
执业印章样式请参照《关于发布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样式的通知》(粤建注发〔2015〕19号)的附件,执业印章制作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
2024年6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