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建筑物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的部、省级办公楼;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 A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 B  国家级的会堂、办公楼、档案馆、大型展览馆、国际机场、大型火车站、国际港口客运站、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和大型体育场等;
  • C  国家级计算中心、通信枢纽;
  • D  制造、使用和储存爆炸危险物质,但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 E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气罐和油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