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平面布置中,符合要求的有( )

  • A 1、2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布置在楼地面设计标高大于54m 的楼层上
  • B 对于3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C 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楼层,当布置在半地下或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² 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 D 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防火隔 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 E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在I 级木结构建筑中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当设置在Ⅱ级木结构建筑中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