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蒙古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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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2024年第9号),现就技能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本站新报名的考生纳入鉴定计划后,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二)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驳回的,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补充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通过的,视为新报名考生。

(三)11月19日前报名人员,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的,2025年3月31日前参加补考的按原考核方式进行;4月1日后参加补考的一律按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补考期限仍为1年。

(四)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我站无任何隶属关系。凡是承诺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呼凉公路)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电 话:0471-5167823,0471-5318315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