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北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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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2024年第9号),现就技能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本站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二、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驳回的,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补充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通过的,视为新报名考生。

三、11月19日前报名人员,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的,2025年3月31日前参加补考的按原考核方式进行;4月1日后参加补考的一律按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补考期限仍为1年。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48号

联系电话:0311-85867617(工作日9:00-12:00 , 14:00-17:00)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