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场所防火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有( )。
- A 用餐区域使用木炭现场烤肉,应采取防护措施
- B 餐饮场所宜集中布置在同一楼层的集中区域
- C 建筑面积大于150m2的地下餐饮场所不应使用燃气
- D 厨房的油烟管道应至少每半年清洗一次
- E 厨房与餐厅之间设置的防火门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正确答案:A、D 参考解析: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场所的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餐饮场所宜集中布置在同一楼层或同一楼层的集中区域;②餐饮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③餐饮场所使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应当采用管道供气。设置在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150平方米或座位数大于75座的餐饮场所不得使用燃气;④不得在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域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开放式食品加工区应当采用电加热设施;⑤厨房区域应当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⑥厨房内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⑦炉灶、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当采取隔热或散热等防火措施;⑧厨房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厨房的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⑨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当关闭燃气设备的供气阀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3 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5 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