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发现电影城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列对电影城实施的行政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有( )
- A 责令该场所停产停业
- B 处三万以上三十万以下罚款
- C 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 D 出具《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 E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正确答案:A、B、C、E 参考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选项A、B正确。
根据应急〔2021〕34号
对核查未发现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该单位(场所)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对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同时自核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选项C、E正确。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对判定为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场所,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制作送达《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制作送达《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选项D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