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生产场所中,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是( )
- A 氨压缩机房
- B 氧气站
- C 煤粉厂房
- D 五硫化二磷厂房
类别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冰片精制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车间,氯乙醇厂房,焦化厂吡啶工段,白酒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酒精度为38℃及以上的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白兰地蒸馏车间、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等)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天然气(甲烷)、石油伴生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电解水或电解食 盐厂房、化肥厂的氢氮气压缩厂房、环己酮厂房等)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如硝化 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等)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金属钠、钾加工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氯化磷厂房,五氧化二磷厂房等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氢厂 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等)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如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 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等)
乙
1.闪点≥28℃且<60℃的液体(如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醋酸 酐精馏厂房,己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氯丙醇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间等)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 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等)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重铬 酸钠厂房等)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如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黄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 厂房等)
5.助燃气体(如氧气站,空分厂房)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雾滴,(如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煤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