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丙类厂房地上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不应大于4000m2;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 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増加1.0倍;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増加面积可 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