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注消”考试抓典型,作弊/代考/替考都认定为犯罪
2019年9月16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针对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专门下发通知,并通报近年来违规培训、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典型判决案例。
通知指出,各地要积极落实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公示。凡有举报的,及时认真核实。
4、对发现确认的虚假承诺行为,由有关部门及时依规处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出于营利目的,以“官方指定培训”、“内部绝密资料”、“押题保过”、“代报名”、“挂证挂靠赚钱”等虚假欺骗信息甚至伪造公文等违法手段,招揽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报名考试,扰乱了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秩序。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与当地人社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借鉴消防救援局整理的《涉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培训、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典型判决案例》,利用多种媒体尤其是网络手段,大力宣传违规报名、虚假承诺、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使公众充分了解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内容、要求和程序以及虚假承诺的不利后果,诚信报名、诚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