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公告

2019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经核实有关考生违纪违规行为事实后研究决定,拟对参加2019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中客观题科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作相应处理,主观题违纪情况另行发布公告。此公告涉及的违纪违规应考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核,自发布此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复核无误的违纪违规行为应试人员信息将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违纪类别

违纪类别描述

处理结果

1

袁大泉

161305209702

A10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2

闫俊荷

161305503919

A104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3

黄森

161305202428

A10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4

李艳虎

161305402608

A10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5

文刚

161305613211

A10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6

管麟

161305303328

A10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