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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东省人事考试厅发布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类人事考试。包括命题、阅卷、院校考场等场所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三、职责分工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三)分类组织考试实施。
(四)加强命题、阅卷等工作场所管理。
(五)加强考场、考点管理。
(六)加强考生健康管理。
1.考试举行前,考生要提前14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进门配合体温检测,科学佩戴好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
3.考试举行期间,引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乘坐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加强考务人员健康管理。
(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